【答疑解惑】适用无效投标情形判定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时间:2022-10-27 来源:网络
不可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介绍,本项目应该是进入评审阶段后或者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才发现这一问题。在评审阶段,评标专家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此时A、B两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不存在投标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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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介绍,本项目应该是进入评审阶段后或者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才发现这一问题。在评审阶段,评标专家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此时A、B两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不存在投标无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