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不招标?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令第 2 号)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30 号)第十二条针对勘察设计、施工中特殊情形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