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具体标准?
时间:2026-4-21 来源:中培教育网络中心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是物有所值原则的体现,但是并未规定比例过大的具体标准。具体标准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可以参考的是,按照《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1.5%,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费用明显低于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的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