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履约保证金是不是每个招标项目都必须缴纳?
时间:2024-3-25 来源:中培教育网络中心
问:《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规定: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中标人应当提交。” 是不是每个招标项目, 中标人都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答:根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的表述来看, 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不属于法律要求必须提供的担保措施, 中标人应否提交履约担保, 由招标人自主决定, 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需要注意的是, 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质 〔2017〕 138 号) 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 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