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扶贫政策优化升级
财政部等部门发文要求,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突出产业提升和机制创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预留不低于10%的食堂采购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多部门近日对政采扶贫政策作出调整优化,将政策支持重点从消费扶贫转向促进脱贫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力争用3到5年时间,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实现预算单位食堂食材采购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给有效对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探索形成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模式,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一步融入全国大市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在产销对接方面,《实施意见》强调,一方面要加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脱贫地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积极推荐832个脱贫县产业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入驻“832平台”,优先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经营主体以及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取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的供应商中推荐。对已入驻“832平台”的供应商重新核查,保留产品产地、增收效果符合要求供应商的平台销售资格。要依据供应商产量核定上架产品供应量,督促供应商按照平台要求进行产品包装和标识标注并加强自控自检,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平台在售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推动实现“832平台”农副产品带证销售和质量可追溯。另一方面要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自2021年起,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并对采购情况进行考核。各中央主管预算单位组织做好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并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及时在线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实施意见》还从优化平台运营模式、严格供应商管理、加强平台物流建设、提升平台服务能力等方面,对加强网络销售平台运营管理作了明确要求。其中提出,“832平台”结合预算单位食堂食材需求特点,设置需求订制、电子反拍、统采分送等交易模式,优化线上交易、支付、结算流程。对价格虚高、质量不达标和不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由“832平台”通过约谈、产品下架等措施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由“832平台”提请有关地区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根据供应商需求,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仓储物流等服务,提升供应商线上运营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财政部负责预算单位采购管理,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统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供销总社保障“832平台”建设运营。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采购管理,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等措施,督促预算单位按期完成采购任务。脱贫地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作为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及时跟踪分析供应商推荐、产品检测、物流管理、品牌打造等相关工作实施进展及成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取得实效。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实施意见》还明确,确因地域、相关政策限制等特殊原因难以完成10%预留份额任务的预算单位,可由中央主管预算单位或省级财政部门报经财政部(国库司)审核同意后,适当放宽预留比例要求。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50期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