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1-9-27 来源:网络
近期,上海出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自然资源使用权交易等十类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列入交易目录。同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其他符合条件的要素资源交易事项,也可以按照程序列入交易目录。目前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机电设备国内招标等领域。
据悉,《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要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自然资源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经营权交易、无形资产交易、环境权交易、机电设备(产品)采购、涉案资产处置、其他应当列入目录的等十类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列入交易目录;公共资源目录可依法有序拓展,市场主体可以依法自主选择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上海还首创单设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一章,明确交易平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