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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各地方招投标动态汇总

时间:2021-9-27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工程招投标将应用企业“信用分”


      近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信用评价,都适用该办法。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市场经营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等四个方面内容。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依据天津市社会信用有关规定,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河北省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证照分离”改革

      近日,河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通知》明确,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的监督管理。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证明。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机制,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落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

 
江西省对建筑行业招投标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排查“五类对象”

      近日,江西省将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到2022年6月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江西省对2020年1月1日以来,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倒查,重点对“五类对象”的下列行为进行排查:招标人是否存在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在编制招标文件中“量身定做”等7种行为;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7种行为;评标专家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投标人、索要高额评标费等5种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评标专家串通操纵招标,泄露应当保密事项等4种行为;监管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等4种行为。


湖南省开展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湖南省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一年半以来,共对411家企业和242名个人进行查处,合计罚款1.76亿元;对42家招标代理机构、389名评标专家进行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将14家企业和113名个人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今年来,各级住建部门共计受理招投标信访、投诉、举报线索163起,已办结141起,查证属实55起。重点打击“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依附招投标市场吸血的陪标专业户、祸害招投标市场的职业围标串标团伙”等七类对象。

  
广东省实施招标人首要责任制,推进实现工程招投标活动智慧监管

      近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债券,鼓励各地对上市的本地建筑业企业予以补助。《措施》提出,优化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发布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实施招标人首要责任制,探索设计招标改革,并推进实现工程招投标活动智慧监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

      为更好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和交易监管效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多措并举,保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的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一是完善制度规范,保障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实现区内跨区域多地联动,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三是探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拓展专家共享范围。自治区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区域隔离,通过异地抽取专家参加评审,加大了信息保密力度,减少了评标环节中人为、人情因素的干扰,破解了“熟面孔”“老关系”“评标常委”“围标串标”等招标采购疑难问题,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有效解决了专家资源严重不足问题,有利于提升项目评审质量。截至2021年9月,自治区全区共计开展502个工程类远程异地评标标段,全区远程异地评标已步入常态化运行阶段,实现了营商环境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西部12个省区市成立“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联盟”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西部12个省区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共同成立“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并在成都举行第一次联席会议。联盟旨在以一体化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以“互联网+”为路径,推动行业发展向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升级,推动西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联盟将积极推动CA数字证书互认通用,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推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西部地区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推动联合发布重大项目信息,提高项目知晓度、提升市场竞争力;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合力净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社会环境;推动人才互派交流,相互学习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推动重大课题联合攻关,开展信息共享与成果交流。

 
江苏:常州市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招投标快车道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紧盯重点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办理流程,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一是前期服务到位。将服务“关口”前置,建立 “三上门”工作制,即“上门送政策、上门送流程、上门听取意见建议”,在项目进场前主动对接业主单位,详细了解项目基本概况、招标工作需求等情况。二是环节服务到位。推行“四个一”服务模式,即一个重点项目、一名业务骨干、一套服务方案、一条龙跟踪服务到底,重点帮助业主单位把好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审核关,及时调整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认真做好及时解决重大项目招投标中的迫切问题。三是绿色服务到位。在规范运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中心创新推行容缺受理制度,打破了原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再受理”的规定,为建设单位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缩短了整体招投标时限。截止2021年上半年,共有8个项目申请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平均为招标人在招标阶段节约招标时间20多天。
  

浙江省重点监管信用评级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将影响评标结果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自2022年1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该省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企业信用评价打分,对评级较低的企业将在日常管理、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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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各地方招投标动态汇总

2021-9-27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工程招投标将应用企业“信用分”


      近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信用评价,都适用该办法。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市场经营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等四个方面内容。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依据天津市社会信用有关规定,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河北省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证照分离”改革

      近日,河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通知》明确,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的监督管理。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证明。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机制,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落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

 
江西省对建筑行业招投标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排查“五类对象”

      近日,江西省将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到2022年6月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江西省对2020年1月1日以来,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倒查,重点对“五类对象”的下列行为进行排查:招标人是否存在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在编制招标文件中“量身定做”等7种行为;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7种行为;评标专家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投标人、索要高额评标费等5种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评标专家串通操纵招标,泄露应当保密事项等4种行为;监管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等4种行为。


湖南省开展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湖南省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一年半以来,共对411家企业和242名个人进行查处,合计罚款1.76亿元;对42家招标代理机构、389名评标专家进行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将14家企业和113名个人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今年来,各级住建部门共计受理招投标信访、投诉、举报线索163起,已办结141起,查证属实55起。重点打击“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依附招投标市场吸血的陪标专业户、祸害招投标市场的职业围标串标团伙”等七类对象。

  
广东省实施招标人首要责任制,推进实现工程招投标活动智慧监管

      近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债券,鼓励各地对上市的本地建筑业企业予以补助。《措施》提出,优化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发布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实施招标人首要责任制,探索设计招标改革,并推进实现工程招投标活动智慧监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

      为更好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和交易监管效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多措并举,保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的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一是完善制度规范,保障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实现区内跨区域多地联动,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三是探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拓展专家共享范围。自治区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区域隔离,通过异地抽取专家参加评审,加大了信息保密力度,减少了评标环节中人为、人情因素的干扰,破解了“熟面孔”“老关系”“评标常委”“围标串标”等招标采购疑难问题,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有效解决了专家资源严重不足问题,有利于提升项目评审质量。截至2021年9月,自治区全区共计开展502个工程类远程异地评标标段,全区远程异地评标已步入常态化运行阶段,实现了营商环境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西部12个省区市成立“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联盟”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西部12个省区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共同成立“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并在成都举行第一次联席会议。联盟旨在以一体化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以“互联网+”为路径,推动行业发展向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升级,推动西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联盟将积极推动CA数字证书互认通用,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推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西部地区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推动联合发布重大项目信息,提高项目知晓度、提升市场竞争力;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合力净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社会环境;推动人才互派交流,相互学习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推动重大课题联合攻关,开展信息共享与成果交流。

 
江苏:常州市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招投标快车道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紧盯重点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办理流程,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一是前期服务到位。将服务“关口”前置,建立 “三上门”工作制,即“上门送政策、上门送流程、上门听取意见建议”,在项目进场前主动对接业主单位,详细了解项目基本概况、招标工作需求等情况。二是环节服务到位。推行“四个一”服务模式,即一个重点项目、一名业务骨干、一套服务方案、一条龙跟踪服务到底,重点帮助业主单位把好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审核关,及时调整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认真做好及时解决重大项目招投标中的迫切问题。三是绿色服务到位。在规范运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中心创新推行容缺受理制度,打破了原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再受理”的规定,为建设单位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缩短了整体招投标时限。截止2021年上半年,共有8个项目申请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平均为招标人在招标阶段节约招标时间20多天。
  

浙江省重点监管信用评级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将影响评标结果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自2022年1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该省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企业信用评价打分,对评级较低的企业将在日常管理、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