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招标文件对检测机构的要求不得存在存在指向性
财政部近日发布12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二十八号——第一千四百三十九号)。
其中,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需要关注的是:在招标文件中不可以对检测机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指向性。
同时也在提醒投标人,如果你发现招标文件中,有明确指向性条款的问题时,是可以投诉的,财政部门也是会依法作出相关裁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三十四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NCT202107017
二、项目名称: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犬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竭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瑞欣商业广场2-605
被投诉人1: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江西省新建县长堎镇兴国路518号
被投诉人2:江西金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A栋1310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招标文件对检测机构的要求存在指向性。投诉事项2、3为: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投诉事项4为:招标文件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成立,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财政部
2021年10月28日
经查,该项目2021年07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021年08月10日发布项目变更公告;2021年08月16日 发布项目暂停公告,公告内容为:接采购人通知,现暂停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犬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重新启动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