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代表可以既参与资格审查又参与评标吗?
在政府采购的招标活动中,一般的程序是先开标,再资格审查,然后是评标。这三个环节都可能有采购人的身影。
比如开标环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资格审查环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环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第四十七条又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这里有个问题,在采购人的某个人员已经被委派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的情况下,他还能参与开标和资格审查吗?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已经明确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而采购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当然就不能参加开标了。这是因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对于采购人代表能否参与资格审查,则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采购人代表可以既参与资格审查又参与评标。但是在人手足够的情况下,还是提倡采购人代表只负责评标,由采购人的其他人员负责资格审查。因为采购人代表从资格审查小组流转到评标委员会的过程中,也的确是有“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风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