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时间:2022-11-4 来源:网络
11月1号,今日公共资源信息网获悉,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意见》(财资〔2022〕124号)提出,开展资产出租或者处置。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事业单位难以调剂利用的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资产,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对外出租或者处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出租、出售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