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3起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典型案例
为纵深推进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形成严抓严管、从严治理的高压态势。中共漯河市纪委机关 漯河市公安局将近期查处的3起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梁瑞卿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10年至2020年,梁瑞卿利用担任临颍县颍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梁瑞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财政局金融贸易科原科长牛国礼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11年10月至2020年8月,牛国礼利用担任市财政局教科文科主任科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牛国礼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召陵区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问思明违规承揽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18年4月,问思明利用职务便利,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违规与他人共同承揽并建设召陵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项目,在项目完工后借用某公司资质进行补标并中标。2016年8月至2021年9月,问思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建设召陵区水利局水务工程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问思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