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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要闻

行业动态 |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内容规范、增值服务界定、收费标准

时间:2023-5-19 来源:网络

5月16日,宁波市招标投标协会起草了《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会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12时,有关意见接收邮箱:948712015@qq.com。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工作内容


1.招标准备

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计划


2.资格预审

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计划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与修改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组织资格评审会议

通知资格预审结果


3.招标投标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

发出投标邀请书或发布招标公告

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

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收取投标保证金

接收投标文件


4.开标、评标与定标

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计划

组织开标

组织评标

组织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并公告中标结果


5.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

协助签订合同

退还投标保证金

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招标资料收集及移交

协助处理异议

协助处理投诉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增值服务


市场调研、需求调查

组织或参与合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编写或修改拟在合同文件中补充、细化的条款

招标采购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制度内控建设咨询

招标采购业务培训


注: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由委托人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进行协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编制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

3.单标段或单次招标按上表计费不足 10000 元的,按 10000 元收费。

4.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含暂估价、暂列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标段招标的,按各标段中标金额分别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5.因评标产生的会务费、邀请评标专家的专家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均由委托人承担。

6.非代理机构原因造成招标失败:(1)未进入评标阶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基数按上表中收费标准的 30%计算,重新招标仍未进入评标阶段,不再重复收取;(2)已进入评标阶段,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最高投 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基数按上表中收费标准的 50%计算。若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发生以上两种情形,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方支付。 


当事主体的行为规范


一方面,招标(采购)人的项目概算中应包括“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在比选代理机构等过程中,应以该代理服务费为最高限价,且不能以服务费高低作为决定性因素;招标(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约定付费主体,并在招标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未作约定的视同招标(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另一方面,代理机构应与招标(采购)人依法签订代理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履约期限、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等,且应在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技术、质量要求;代理机构按指导价的浮动比率向招标(采购)人进行报价,上下浮动不能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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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行业动态 |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内容规范、增值服务界定、收费标准

2023-5-19 来源:网络

5月16日,宁波市招标投标协会起草了《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会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12时,有关意见接收邮箱:948712015@qq.com。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工作内容


1.招标准备

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计划


2.资格预审

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计划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与修改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组织资格评审会议

通知资格预审结果


3.招标投标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

发出投标邀请书或发布招标公告

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

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收取投标保证金

接收投标文件


4.开标、评标与定标

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计划

组织开标

组织评标

组织定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并公告中标结果


5.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

协助签订合同

退还投标保证金

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招标资料收集及移交

协助处理异议

协助处理投诉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增值服务


市场调研、需求调查

组织或参与合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编写或修改拟在合同文件中补充、细化的条款

招标采购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制度内控建设咨询

招标采购业务培训


注: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由委托人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进行协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编制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

3.单标段或单次招标按上表计费不足 10000 元的,按 10000 元收费。

4.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含暂估价、暂列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标段招标的,按各标段中标金额分别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5.因评标产生的会务费、邀请评标专家的专家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均由委托人承担。

6.非代理机构原因造成招标失败:(1)未进入评标阶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基数按上表中收费标准的 30%计算,重新招标仍未进入评标阶段,不再重复收取;(2)已进入评标阶段,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最高投 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基数按上表中收费标准的 50%计算。若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发生以上两种情形,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方支付。 


当事主体的行为规范


一方面,招标(采购)人的项目概算中应包括“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在比选代理机构等过程中,应以该代理服务费为最高限价,且不能以服务费高低作为决定性因素;招标(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约定付费主体,并在招标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未作约定的视同招标(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另一方面,代理机构应与招标(采购)人依法签订代理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履约期限、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等,且应在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技术、质量要求;代理机构按指导价的浮动比率向招标(采购)人进行报价,上下浮动不能超过20%。